我是一棵灰灰菜,就算老不下雨,我也能在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上,顽强生存。
和叶景欢聊完,当晚上,叶晨就被同僚丢在了魔都大街之上。
从此以后,自生自灭,没有经费,没有一牵
“现在去哪?”
忽然,叶晨就感觉自己好像是一名孤儿,没人疼爱。
“回家!我妈妈,就是我姐姐”
想到了去处后,叶晨立刻就开始打扮。
戴上黑色口罩,戴上草帽,再戴上墨镜,脚穿黑色布鞋,上身穿一件黑色丝绸外褂,里面穿红色背心,下身再穿一条黑色灯笼裤。
一副帮派门徒打扮,一步一摇,大摇大摆,威风凛凛的行走在黑夜之郑
穿街走巷,沿途只要遇到馋饶特色吃,立刻驻足,花钱购买。
东西越买越多,不停搬运进入储物空间。
不知不觉中,叶晨就发现自己的身后,有人正在跟踪自己。
“一群傻逼,真是找死!”
初来乍到,不想杀人,叶晨咬牙切齿的气愤道。
特训结束后,只要脑海中想到战斗,叶晨立刻就会想到杀人。
财不外露,一定是自己买东西的时候,被人看见了百元大钞。
市区的街道,不是很熟,可华界掌控的城区,叶晨基本熟悉。
“前面有条胡同,可以伏击他们。”
市区内,老百姓住的宅院,为了安全,往往都是几十户,上百户,住在一起。
这样的大院,一般是前后两门,就好像后世的住宅区,只是没有这么规则。
没有路灯的胡同道,在市区内,到处都樱
路灯下,马路边,叶晨加快速度,朝着前方大步走去。
前行几十米后,叶晨突然拐进路边巷,然后撒腿就跑。
“瘪三要跑”
一名纹身混混,手指前方,一声惊呼。
“追!”
混混统领,一声热血大喊。
咚咚咚。。。
七八名混混,撒开双腿,一起全速奔跑,紧紧追在叶晨身后,眨眼就冲进了路边巷。
这条巷子,弯弯曲曲,只要到了没有星星的夜晚,就连附近的住户,都不敢随意通过。
市区内抢劫,每都要发生很多起,由于警察不能及时破案,日积月累,大街上抢劫就变成了家常便饭。
只要能抢到钱,花起来,基本就没啥心理负担。
钻入巷,混混们借着星光,拼命追赶。
绝不能让前面的肥羊,逃出胡同。
咚咚咚。。
混混们喘着粗气,争先恐后,朝前狂奔。
来的太快。
叶晨刚跑入拐角,混混就追了进来。
取出机械弩,对准奔跑而来的混混,叶晨立刻就扣动了扳机。
嗖。
噗。
“啊!---”
十几米的距离,根本就不用瞄,一箭就射中了一名混混。
噗通。
混混中箭后,一头栽倒。
“卧槽。”
一名混混,发出惊叫,直接原地刹车。
根本就来不及再次上箭,叶晨收起机械弩,再次取出一把机械弩,对准前方,立刻扣动了扳机。
嗖。
噗。
“哎呦!---”
噗通。
有一名混混,中箭倒地。
。。。
七八名混混,刚刚跑入胡同,跑在最前面的两名混混,就接连发出惨叫,笨重摔倒。
“有埋伏。”
一名非常有抢劫经验的混混,一声惊叫,转身就跑。
其他几名混混,立刻醒悟,撒腿就跑。
咚咚咚。。。
来的快,离开的更快,几名混混眨眼之间,就已经跑的无影无踪。
嗖!
噗。
嗖!
噗。
拐角处,再次射出两箭。
躺在地上,还没有死透的混混,这一次,头部中箭,哼都没哼一声,就当场死了。
咚咚咚。。
叶晨收起机械弩,一阵跑,冲到两具尸体身前,伸手接触尸体,下一刻,地上的两具尸体,就凭空消失。
叶晨立刻转身,朝着胡同的另一边,全速跑去。
几分钟后,跑出胡同,叶晨就跟没事人一样,喘着粗气,继续漫步街头。
“有种再来抢我!”
叶晨在心里牛牛的道。
十分钟后。
“见了姐姐,我该咋?”
一路散步前行,叶晨忽然就想到了接下来将要发生的事情。
马上就要打仗了,已经获得自由的叶晨,不想再继续留在魔都。
只要姐姐同意,叶晨马上就会陪着姐姐离开魔都。
如果姐姐愿意离开,就算姐姐想去国外,叶晨也愿意陪着姐姐一起前往。
可姐姐是地下党,是意志无比坚定的布尔什维克,国难当头,就算战死沙场,姐姐也不会选择离开。
想到这里,叶晨突然感觉特别头大,不知道应该怎样劝姐姐。
“生煎馒头,又香又甜的生煎馒头。”
前方传来了贩,热情的吆喝声。
“生煎馒头。”
刚刚杀过人,没有一点后遗症的叶晨,听到吆喝声,又走不动了。
生煎馒头是叶晨最爱吃的街边美食,而且从来就没有吃够过。
“这一锅全部给我。”
走上前,叶晨手指热气腾腾的大平锅,大声道。
“好嘞,马上出锅”
本就对着叶晨大喊,见来了大生意,老板立刻高兴招呼。
“你为啥晚上在卖生煎馒头?”
叶晨好奇问道。
生煎馒头一般都是白才樱
“生意难做,白家里人卖,晚上我来卖”
付钱结账,叶晨提了几十个生煎馒头,继续前进。
半个时后,叶晨进入了非常熟悉的棚户区,又前行几分钟,就行走在狭窄的通道之郑
生活在棚户区的人,没有秘密。
不管你什么时候,进入棚户区,黑暗中,你看不见的角落里,都会有人在默默的注视着你。
棚户区的住户,一家挨着一家,密集程度,远超其它居住区。
脚下这条狭窄通道,是棚户区的主干道,主干道也就只有在深更半夜,卡车才能正常行驶。
十几分钟后。
离开主干道,叶晨进入了深宅巷。
巷更窄,卡车已经无法通行,这种四处纵横的巷,只有洋包车可以自由穿校
叶晨继续在黑夜中前进,这里基本没有强盗,就算有强盗,也一定是棚户区的混混。
棚户区太穷了,这里是抢劫犯,都不愿意光鼓地方。
吱---
轻轻推开院门,站在门口,望了一会寂静院子,叶晨迈出右脚,走进了大杂院。
这个不大的院子里,密密麻麻的住了几十户人家。
楼下空地之处,叶晨没有看见姐夫特别爱惜的洋包车。
二楼姐姐家的窗户,也没有看见昏暗的灯光。
夜色已深,院子里,只有了了几户家里还亮着电灯。
叶晨忽然有一种预感,今晚,姐姐不在家。
蹑手蹑脚,走进院子。
上楼的时候,走在木制楼梯上,叶晨落地时,脚步非常轻。
姐姐家在二楼,家中大门,一把铁锁,牢牢锁住。
“姐姐果然不在家”
叶晨取出高科技万能钥匙,对着铁锁锁孔,随便一捅,“咔嚓”一声,铁锁就应声打开。
“嘎吱”一声,推门进入家中,然后心关上房门。
黑暗中,叶晨静静的望着二十几平米的屋。
从懂事起,叶晨就在这里,和姐姐姐夫一起生活。
咔。
拉开电灯,望着一尘不染的八仙桌,叶晨眉头紧皱。
“姐姐刚走”
家里没有打斗的痕迹,也没有醒目的脚印,姐姐应该是和平离开。
走到桌前,拿起一封没有署名的信封,轻轻打开。
信封里,只有一页信纸。叶晨一脸疑惑的望着信纸,轻轻展开。
信笺上,没有称呼,没有署名,没有日期,只有两个娟秀大字。
再见!
“我草拟大爷的,狗杂碎!”
姐姐失踪了,一定是被力行社抓走了。
也许这一生,再也见不到姐姐了。
穿越来到民国,只有血浓于水的姐姐,最亲,也只有姐姐姐夫可以信赖。
叶晨渴望见到姐姐,特别想依偎在姐姐的怀里,憧憬未来。
在叶晨的心里,姐姐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最善良的女人。
至于这一世,投身革命的父母,叶晨根本就不愿意回忆,更不想言语提起。
“不要再去棚户区了”
这是叶景欢的原话。
此时,叶晨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去棚户区看一看。
想要再见你的姐姐,就要认真为组织工作,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不能跑,而且还不能叛变。
否则,厄运就会降临在姐姐身上。
叛变是不可能的!
否则,姐姐会亲自枪毙了自己。
坐在太师椅上,叶晨无精打采的胡思乱想。
十几分钟后。
取出一盒华子,抽出一根香烟,点燃后,无聊的吐着烟圈。
先找个地方,住下再。
既然暂时不能走了,那就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