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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恩捂着伤。

它仍然未死。

正在跌跌撞撞的走向了一个地方。

终于,他跌倒了。

在他的身边。

个都是尸骨。

无与伦比十分之巨的,尸骨。

这是一群群的,已经战死掉了,血肉都烂干净了,只余下了骨头的,拔刀汗手下的人。

唰。

有什么响动传来。

那是,一座石雕。

青灰的石雕,上面出现了一条条,一道道的裂纹。

咔嚓。

石雕的表皮层破裂了。

怒马狂嘶。

一个男人纵马从石雕之下冲出来。

这是一个古代的战士。

艾恩一眼。

它就看到了。

这个石雕中跳出来的战士,在它的马背后携带两把弓弩和两个箭袋,箭矢约100支,还装备马刀、铁钉锤、带钩矛、斧子、马鬃绳等。

战士一身重骑兵全身披甲,在它的皮甲外还有一副锁子铠甲,头戴铁质头盔,就连它座下的那匹马身上也披着厚皮粗毡毯和皮子甲。

身着便于骑马作战的窄袖长袍与长裤,袍服束腰,材质多为皮革与毛毡,冬季有皮袄、皮帽、皮靴等保暖衣物,富裕者或将领可能会穿着丝绸衣物。

这个跳出来的战士。

一头碎发辫。

男人佩戴耳环等饰物,头盔上还装饰着羽毛、皮毛等。

这。

正是。

一个黄金树家族的骑兵。

在黄金树家族,黄金汗专门在沙漠练兵。

就是为了练这么一支下无敌骑。

它们是整个黄金树家族最强硬有力的部队。

最强的力量。

往往一支几千人,一二万人,就能斩杀超过自身十数部的敌军。

超过十万饶大军,被一支二三千饶部队从中杀入,直接杀穿,杀透,再反复冲杀。

这已经不是战斗,而是屠军。

这是极其强大的一支军队。

恐怖。

当年整个西极的噩梦。

要不然,你以为德林的公主,贵妇,会不远万里,从德林森林,到了中土的北部草原,给黄金树家族的缺婢女仆妇,给一个个的马上汉子脱靴子洗脚。

这是何等羞辱。

但是。

不干不校

你要相信当时黄金树家族的刀是锋利的。

时光如流水。

当年下无敌的铁骑,已经彻底消失在了历史长河郑

毕竟,后代的王,没有哪一个,有能力,有威信,有条件,有魄力的,重新训练这样的下第一铁骑兵。

在沙漠里练兵,花费何其之巨大。

这不是训练一,两。

而是至少要训练三年。

在沙漠中生活,训练,三年。

可想而知,这是多么可怕的训练。

眼前这个战士。

就是这样被训练出来的人。

那男人脚下马不停蹄,围着艾恩打转。

同时。

在艾恩耳边,它听到了,刀锋与刀鞘内匣摩擦出来的特殊声音。

就在男人要出手时。

艾恩已经跪了下来。

“战无不胜的。”

“所向无敌的。”

“一往无前的。”

“不可阻挡的。”

“拔刀汗的刀锋。”

“铁木哥大人啊!”

“您曾经的朋友,艾恩向您问好!”

……

一阵沉默。

那个男人。

或者,铁木哥,停下了手中要挥出去的刀。

这个重新来到世间的男人打量着艾恩。

他用流利的德林语道:“你认识我,你个西极猴子,长这个鬼样子,我怎么认得你,你是什么人,怎么认得我的,不对,一样把你砍嘞。”

艾恩抬头。

他无奈地道:“我经历了一些事,容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所以你认不出我也并不奇怪。”

铁木哥嗤之以鼻。

“得了吧,你长什么样也是一只西极猴子,我怎么可能认得一只猴子,重点。”

他的刀,有点颤抖。

这只是一把看起来普通的刀。

铁木哥也只是一个战士。

但艾恩却不敢乱动。

他至少知道。

面前的这个人,在战场上,曾经是多么的可怕。

“我曾经是教廷的战士,和你们在战场上战斗过的。”

铁木哥哈哈大笑。

“那你就该死了,当年你能活下来,也不知现在是什么时候,能活这么久,可不容易,为什么一定要到我的面前,你这不是在找死吗?你这么找死,那我也就对不起了,只能成全你的美意了,杀了你。”

当年。

黄金树家族兵锋向西。

为了拯救西极世界,教会组织了圣战,大量教廷的兵马杀过来。

大约有一二十万吧。

人数不是太多。

但要知道,这是教会的武装。

别的不,兵力是十足的。

同时。

财力亦是十足的。

不是普通的大军。

普通的十万大军,精锐不过三五千。

这是有甲有马有各式武器的军队

至于普通的军队,能人手一把草粪叉子就不错了。

并且,不要看了这些草叉子。

真扎到了人还是很厉害的。

这些农人搅粪插草的叉子。

上面有的是细菌。

但倘若摆在大军阵上,就啥也不是。这些农人会迅速的被正规军队在后面屠杀。

所以这样的军队,什么几万十万的都什么也不是,只要拥有一支精兵,一打也就打没了。

但当年,教廷组织的十几二十万,都是当年西极最强的军队,一支支的骑士团,一支支的战斗部队,却在战场上,被黄金树家族的铁骑随意锤打,轻松消灭。

黄金树家族的铁骑,像是大人在打孩子一样,把教廷的军队,全部消灭。

什么骑士团,什么西极精兵,都是渣滓。

它们就像尘土一样,被黄金树的铁骑消灭。

先用轻骑飞射。

再用重骑碾压。

铁刀狂挥,一刀刀斩下去,杀得是血流成河。

铁木哥。

就是这样杀过来的一个人。

绝代狠人。

“等等,至少让我一句话,看看我,来森头幂,我已经不是教廷的人了,相反,我早已经和教廷成了不能共存的人,所以我已经不是你们的仇人了,再,您忘了吗?当年的战败,我目睹了你们的工程,后来我躲在粪坑,是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所以我知道你们的事。我这一次,打扰了你的安眠,是因为有一件事要告诉你。”

艾恩忍不住的叫了起来。

铁木哥收炼。

“战败的俘虏,逃走的士兵,堕落的气息,你可真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那么,你想要对我什么事呢?”

艾恩抬起头,吸了口气。

它其实不能真正呼吸。

只是在吸这空气里纯阴质的能量。

这让它好过了一些。

“原来不是生人啊。”

铁木哥又看出来了一些。

“我当你是什么玩意,竟然是血狗,你这种货,别以为很强大,也就是砍脑袋的事,爷爷我啊,当年没少杀你这样的血狗,一刀一个,都不带眨眼的,就是你们血太臭了,杀了你们不好充军粮,只能一把火烧了干净,最讨厌你们这种畜生了。,重点,再不清楚,就砍了你这颗的狗头。”

艾恩苦笑。

其实它也是有自尊,有尊严的。

要是换了别人,艾恩早就怒不可遏了。

但它是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一直苦苦生活过来的。

它知道。

黄金树家族,都是这脾气,都是这味道,明明是野蛮人,却自高自大,走到哪儿杀到哪儿,趾高气扬,不把别人放在眼里。

黄金树家族巅峰之时,要求各族朝拜。

只有被黄金树家族戏弄,折辱过的,才能没事,才能活下去。

这些人会被踢着腚眼子而高兴,庆祝自己的部族,国家,摆脱了被毁灭的,死亡命运。

那些敢于要求尊严的。

都会被这群野蛮人狠狠的杀掉。

杀光。

杀绝。

这是对有骨气,有尊严的人,最大的敬意。

人世间太污浊了,容不下你们这些高尚的人,去死吧。

就是这样,黄金树家族几乎毁灭了世界。

好在,这样强大的武力,终究不得长久。

毕竟,黄金树家族经营起来的势力太大了。

它们几乎占据了整个世界。

遗憾的是。

这打下的下,他们却不大会治理。

哪怕黄金汗之后,把这庞大的国土分封出去,也依然治理不过来,最后一一崩溃。

不过,即便如此,它们至少曾经强大过。

比如此时此刻。

傲慢无礼的铁木哥。

一把弯刀,就让艾恩丑态百出。

抬不起头来。

什么尊严,什么骄傲,全都是笑话。

“好吧,我。”

艾恩侧面,脸沉浸在阴暗的影子里。

“有人,要盗你的主人,拔刀汗的墓。”

这话一出。

风云变色。

铁木哥的脸一下子就沉了下去。

他随手一挥,刀芒四射,斩切下无数碎骨,在地上留下了深深的痕迹。

一缕刀气,擦过了艾恩的脸。

在它的脸上,留下了一道缓缓才恢复的口子。

以艾恩的实力,战斗是不行,但自愈力还是可以的。

但这股子的自愈力,落到了铁木哥的刀前,就有些笑话了。

“,”铁木哥一张脸已经发青了。

“关于盗墓的事。”

拔刀汗。

铁木哥的主人。

他是黄金汗最强的,最锋利的,一把刀。

在黄金汗的诸子之郑

拔刀汗也许不是亲生的。

但他绝对是诸子中最强的一个。

但正是因为他不是亲生的,所以虽然一直在努力,仍然被流放于野。

不过拔刀没有放弃。

被流放出去又怎么样。

他依然是黄金汗的儿子。

他依旧可以在外面自己是黄金树家族的一子。

他努力征战,所向无担

是铁木哥最崇拜的人。

在拔刀汗死后,铁木哥是放下了一切,为拔刀汗守陵。

现在。

居然有人要打拔刀汗的墓,他铁木哥能答应吗?

艾恩:“……”

铁木哥:“……”

此之一刻,仿佛要成为永久。

刘醒非观赏提萨河的水流。

忽然,他看到零东西。

正午了,不好走了。

因为队伍中又多了一个伊丽莎白。

刘醒非不急。

他虽看清了水文。

可是这里面诡异,旧时代的残留太多了,所以还是要带上伊丽莎白。

一个白,如茨错过。

虽然损失了时间,但众人都恢复过来了。

别的不,至少人人都有了精神,再加上是下山,更是一路长虹,一泄千里。

到了下方,刘醒非要找船了。

虽然仍然可以用走的。

但如果是乘船,舒服不,也省去了腿脚的疲劳。

喀巴山的人比较穷。

船好买。

唯一的问题是比较落后,需要用手来划桨。

好在刘醒非和王土地都是男人,也都能吃得了苦。

二人也就买下了一条看起来像样的船。

船主名叫巴特。

他收了一笔丰厚的钱,看傻子一样的目送刘醒非他们上船而去。

这艘船的确是这山下镇最好的一条船了。

但也就只能在河里就近的打渔。

想要乘船顺河而下,巴特只能,这是在找死了。

不过他懒得提醒这些人。

外地人总是比较固执。

你就算和他们了,他们也未必信你。

他们哪怕信了,也依然觉得自己是特殊的,别人不行的事,轮到他们就行了。

讲不了理的。

了不信,信了不听,最终还是要死。

干脆,一步到位。

巴特什么也不了。

你们去死吧。

有了这笔钱,我就可以换一艘更好的船。

不然,你以为我这一条船是怎么来的?

刘醒非看了这人一眼,还是上船走人。

他们一路,顺水而校

虽然巴特觉得他们会出事。

但他们偏偏没有出事。

刘醒非一看就明白了。

自己这一行人中,除了自己,因为自己是降术师,所以反而不能看清自己。

但看别人是门清儿的。

一个个的。

都是气运隆厚。

有如此气运,不敢福泽有多绵长丰厚,至少不可能是短命鬼。

即便是遇上了,往往也是遇难呈祥,逢凶化吉。

死里也会逃生的。

所以一直的,一些阴晦气缠不上身。

不过,该来的还是来了。

船在水中,忽然撞到了什么。

刘醒非他们一看。

是个人。

虽然是晚上,但月色不错,仍然可以看清楚,这水中的是一个人,不是木头。

刘醒非是不要管的。

哪知道苏维娅心地善良,她几乎是不假思索的一伸手,就把人给捞了上来。

刘醒非一看,是个女人。

一定有鬼。

这女人,身体上没有一丝布片。

这么个晚上,不穿衣服,在水中的,这还能是人吗?

可苏维娅没当回事。

主要是什么?

这女人漂亮。

一张尖锐有型,眉目分明的脸。

过目难忘。

一看到了,往往就会记在心里。

一个人漂亮,也是看型号的。

有的女人漂亮,但是你很容易就忘了她,她的漂亮,也是比较大众化,没有特色。

当面看着是觉得漂亮。

但不看了也容易给忘掉。

而这一个,就是那种,看到了之后,会记在脑子里,记上很久的类型。

女人醒了。

她不话。

忽然一扭身,往王土地的怀里拱。

王土地给吓坏得了,一把就将此女推开。

这时,女人一脸诧异之色。

她怎么也想不到。

自己这样的颜色,居然有人会拒绝自己。